1.甲方对销售产品从甲方销售时间起实行国家规定三包服务,在三包期内,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,按甲方的质保规定进行售后处理。经甲方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的,按甲方有关规定和流程予以退换,甲方承担退换过程运输费用。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产品的鉴定结果不满的,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鉴定,若确属质量问题的,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。
2.乙方从甲方处购进的YUTIAN羽田品牌产品,若乙方在90天内仍末销售的,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,可向甲方申请更换同品类、同价值的产品,以避免死库存。如乙方退回的产品包装有损或没有包装的情况下,乙方将按照(产品类别、品牌、车型)等情况对乙方退回货物进行检验,从而判定是否准予退货,折价处理或者原货返回,以上所产生退换货的运费,保险费和包装损失费由乙方负责。乙方向甲方退回的产品如有损坏,甲方可不接收。乙方在购进货物时经检查发现损坏,已向甲方说明报备的除外(补充:二次销售货物指的是包装标签完好无损,货物完好无损,没出现装过、插头插过、没有损坏),超过90天的非质量问题退货,甲方有权不予退换。
3.反馈:乙方在接到客户的关于产品质量问题反馈后,应立即联系甲方相关销售人员,甲方可以及时按排人员进行跟进处理,避免误判误退,影响彼此口碑。必要时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拍照取证或者查验型号、批次号等相关信息,乙方要予以配合,并如实反馈,甲方核实情况属实之后,乙方再行安排退货,按规定走退货流程,否则有权利不予接受。涉及质量问题产品理赔的,乙方必须先通报甲方具体情况,待甲方作出具体处理方案后再行理赔,乙方不得未通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就先行理赔,否则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4.退货特殊情况约定
4.1因产品零部件不全或其他人为损坏导致的问题(例如:升降器开关、全车锁芯片或者重要部件已经被拆去或者更换),甲方有权不予退换货;
4.2甲方特价销售的产品,已经事先说明特殊处理产品不予退货的产品,甲方不予退换货。
4.3甲方销售到乙方时间超过质保时间的产品,甲方有权不予退换货。特殊情况,乙方可以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申请,协商特殊处理;
5.甲方实施包赔的产品因乙方退给甲方时没做好包装保护,导致产品人为损坏的,甲方将不予包赔。
6.退货确认:乙方在退货前,可在甲方商城申请退货,或者事先把具体情况和退货明细单发送给甲方相关负责人,经过甲方负责人确认后随货发给甲方。甲方在收到退货后,核对型号、数量、单价,是否符合退货条件后告知乙方,并将处理结果和“销售退货单”告知乙方,“销售退货单”随货品发给乙方,乙方确认退货型号、数量、价格签字后回传甲方,在甲方商城进行确认。
7.退货运费结算:因甲方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,运费由甲方承担;不符合退货条件的,退货产品原样返回给乙方,乙方承担来回运费。